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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網主的話     二.What's Hot

三.即時醫訊     四.診療室手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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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網主的話(歷史回顧請到「網主語錄」

 

一.  病人49歲月經已半年沒來,鴨嘴大夫怕她子宮內膜增生過度,要她調經,只要月經風調雨順,自然永保青春。病人才說她的朋友都在吃一種名不見經傳的植物性賀爾蒙,皮膚變得細膩美好,問鴨嘴大夫她能不能也來吃?雖是老生常談,但國人腦筋總是轉不過來。鴨嘴大夫最愛唸的一句警語就是:「健康食品沒效的可以吃,因為沒效就沒有主作用,也就不會有副作用;相反的是,有效者一定是加雌激素,亂吃反而會致癌」,換句話說,只准吃沒效的健康食品,而千萬要遠離誇大療效的健康食品。

二.  台灣因健保把民眾小病照顧得太無微不至,骨子裡是要用以掩飾其對大病束手無策,捉襟見肘之缺。民眾拿健保藥多不要錢,健保診所三步一家看病又方便,民眾努力浪費醫療資源,反正分文不出,以至於民眾閒錢太多,轉而猛吃健康食品,或買上萬高貴中藥進補,花十二、三萬微整型,雷射美容敗金撒錢,絕不手軟。

三.  直到有一天退休,年老體衰沒有收入時,發現癌症侵襲,一個月九萬元的特效藥,健保兩手一攤說沒錢給付,必須自費。當年自己年青力壯時,已把醫療資源都浪費掉了,現在有藥買不起,只好眼睜睜等死;無法像有錢人賣屋買命,子女也迫不及待要簽DNR不急救同意書,免得您老人家債留子孫,政府也配合廣設安寧病房,讓您安心活活等死。

四.  有一件離婚訴訟三審定讞後才有律師找鴨嘴大夫翻譯,病歷上臆斷為Amenorrhea,即代表「無月經症」,相對於月經過期missed period,或繼發性無月經2nd amenorrhea,只寫無月經症就是「原發性無月經症」的意思,表示根本不能生育,女方應該早就知道自己都一直沒月經來,怎麼可能生育?所以男方控告女方騙婚,三審法官都判男方敗訴就有點說不過去。

五.  本案後來由律師因發現新證據申請再審,但最後仍被最高法院駁回,因為該病歷資料及Amenorrhea內容早已存在,並非新證據,也真確是如此,令人啞口無言。問題是檢察官及男方律師為什麼都沒有發現,一來可能是醫師的字龍飛鳳舞,二來又是醫學名詞,以為只月經不來而已,當時也沒找醫師翻譯,雙方對生育問題霧裡看花,不知如何攻防?結果當然不了了之,勝訴者敗訴者都莫名其妙。之後鴨嘴大夫請教當加州律師的小兒子,他說,在美國這樣就會控告律師賠償,因為律師忽略了當事人的有利證據,當然必須負擔過失敗訴的責任,這在台灣倒也很新鮮。

六.  鴨嘴大夫只是很納悶,三審耗時經年,怎麼律師、檢察官或法官都沒有一方想找一下專家證人翻譯一下,不早在一審就能真相大白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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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What's Hot
(歷史回顧請到「What's Cool」 /相關文章請參閱婦女健康醫療網醫事法學教室

1.您問我答集/Q: 子宮收縮不良出血、無排卵異常出血及卵巢功良不佳出血有何不同?

2.您問我答集/Q: 治療菜花的藥膏是化疣敵,還是樂得美比較好?

3.您問我答集/Q: 這代表我有罹患巧克力囊腫嗎?

4.您問我答集/Q: 最近食量變好,大請問我會懷孕嗎?

1.您問我答集/Q: 子宮收縮不良出血、無排卵異常出血及卵巢功良不佳出血有何不同?

Q: 子宮收縮不良出血、無排卵異常出血及卵巢功良不佳出血有何不同?

鴨嘴大夫您好:

我現今455個月,未婚,也未曾有過性行為,BMI 25。月經間距有時20多天,有時30多天,月經量算正常,不會經痛,但近幾年會有經前沾血一兩天的情形,經期間也不會疼痛,過了40歲後月經量有比年輕時少一些。

1022日至28(D1-D7)月經正常來報到,月經量也正常,但月經過後1029(D8),每天上洗手間小便約10 次,但其中一次擦拭外陰部都會少許分泌物含有微量血絲,有出血的那次就會有帶有少量白色或淡黃色的分泌物(無味)113日至診所就診,因為沒有過性行為,醫生照了腹部超音波,一切正常,子宮內膜厚度也正常範圍內,醫生開了動情素(estromon 0.625mg)七天份,每天早晚各一錠(醫囑止血即停止服用動情素),排卵日過後吃黃體素(provera 5mg)10天份,睡前吃兩錠,114日服用動情素,隔日沒有血絲即停用動情素,當月也沒有服用黃體素,就靜待月經來。1117日月經來至23日月經結束(D1-D7),但經期過後,又有跟上月一樣的狀況,每天上小號的次數中,會有其中一次會有分泌物含有微量的血絲,因為量極少,這個月我並未服用葯物,想說也許會過幾天會正常,但一直每天都會只有一次上洗手間有分泌物中有微量血絲的現象,持續到月經來。次月127日月經來至13日月經結束(D1-D7),經期間月經量正常,也沒疼痛,月經第七天過後,第八天又跟前個月一樣的情形發生,每天會偶有一次上洗手間擦拭時有分泌物內有含有微量的血,致分泌物看起來有點咖啡色,1223日去看醫生,又照了腹部超音波(我有先漲尿),一切仍正常,診所醫生開例相同的葯物,因已過了排卵日,本月未服用動情素,直接服用黃體素,1223日開始我就睡前服用兩錠黃體素(5mgx2)25日起有分泌物,但已未見血絲(算是止血?),但仍持續服用黃體素,11日停用,13日有經前沾血的情形,14日月經來報到110(D1-D7)111日開始服用動情素,早晚各一粒,11日及12日仍有分泌物帶微量血絲,早上起床一次,黃昏一次。113日起,變成咖啡色的分泌物(無味)114日沒有血絲也沒咖啡色,但分泌物較黃及黏? Y(無味),只有早上起床後上廁所擦拭有分泌物。想請教醫生:

一.  這是我身體第一次服用黃體素,這一次的月經血量在第二、三、四天都比以往多,而且這三天有不少的血塊排出,(以往都只會有很少的血塊排出,有時沒有),請問這次血塊多是正常的嗎?跟服用黃體素有關嗎?還有前幾個月止血後,白帶分泌物都是無色或淡黃且少量,這次的分泌物較黏稠及淡黃,也是跟服用藥物有關嗎?

二.  我在您的部落格看文章了解到,若是息肉或是病變,不可能吃了葯能止血,上月(12)我服用黃體素三天後止血,另這個月目前服用動情素也止血,因醫生說若吃動情素止血的話,沒有血就不用再吃了,我擔心因現在已止血,若這幾天不吃動情素,是否過兩天又會出血?調經要經過三個月才有效嗎?

三.  12月份照乳房超音波,也有作粗針切片,有一良性的纖維瘤1公分,所以我對於吃動情素,心中會有些擔心會影響到乳房纖維瘤增長或變化。

四.  子宮收縮不良出血、無排卵異常出血及卵巢功良不佳出血有何不同呢?

麻煩鴨嘴大夫撥冗解答,謝謝您,並祝新年快樂

2012/01/14

A:鴨嘴大夫回答:

您現45歲,未婚,也未曾有過性行為,體重正常。月經正常,惟近年會有經前沾血一兩天的情形。

1022日月經正常報到,月經來的第八天起,每天會有少許分泌物含有微量血絲,114日依醫囑服用動情素,隔日沒有血絲即停用動情素,靜待月經來。1117日月經來,經期過後,又有跟上月一樣的狀況,每天會有少量分泌物含有微量血絲,持續到月經來。127日月經來,第八天又一樣每天會偶有分泌物內有含有微量的血,1223日開始睡前服用兩錠黃體素,25日起已未見血絲,11日停用,14日月經來報到。111日開始服用動情素,早晚各一粒,11日及12日仍有分泌物帶微量血絲,114日沒有血絲,只有分泌物。

一.  14日這次的月經血量比以往多,而且有不少血塊排出,血塊多代表經血過多,是不正常的現象,但未必跟服用的黃體素有關。應該要考慮這三個月月經過後的不正常出血,如果是內分泌失調所引起的亂經,有可能是卵巢不排卵,影響子宮內膜增生過度,因而造成經血過多。若此次白帶分泌物較黏稠及淡黃,恐是因不正常出血引起子宮頸發炎所致,也應跟服用藥物無關。

二.  陰道不正常出血,除了子宮頸糜爛、息肉或是癌症病變,最常見的就是亂經。因為您未曾有過性行為,子宮頸癌機會不大;平日白帶不多,甚少會有子宮頸糜爛、息肉現象,雖然不方便內診,但的確若是息肉或是病變,怎麼可能吃了賀盃爾蒙的葯會止血?所以間接可證明您應該是內分泌失調所引起的亂經,您今年45歲,卵巢功能逐漸減退,更有可能是與無排卵性亂經有關。服用動情素數天,若不再吃動情素時,一般過兩三天會有禁絕性出血。若是止血性的藥物調經,經過三個月也未必能保證以後就不會再亂經,除非證實是無排卵性亂經,經過三個月的排卵藥治療月經正常後,才有長久療效。

三.  乳房超音波及切片證實您的乳房有一良性的纖維瘤1公分,進醫師處方的動情素劑量不大,且是調經時使用,不會影響到乳房纖維瘤增長或變化。反而若您是「無卵性亂經」,動情素分泌太多,又沒有黃體素制衡,不但容易因子宮內膜增生過度,惡化成子宮內膜癌,也較容易長乳癌,但只要把月經調順,維卵巢正常卵功能,就不必擔心了。

四.  「子宮收縮不良出血」是月經來時,因子宮無法收縮止血,導致經血過多(有大量血塊)或經期過久(超過七天以上)者。「無排卵異常出血」是指因卵巢無排卵,導致子宮內膜增生過度,而亂經不正常出血。「卵巢功良不佳出血」有時是無排卵性亂經,有時是因黃體素分泌不足而發生經血沾血。「無排卵異常出血」及「卵巢功良不佳出血」都會造成亂經現象,亦即所謂的「月經該來不來,或不該來,一直來」的不正常出血。

鴨嘴大夫  2012/1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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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您問我答集/Q: 治療菜花的藥膏是化疣敵,還是樂得美比較好?

Q: 治療菜花的藥膏是化疣敵,還是樂得美比較好?

大夫 請問一下:

如果不幸得了菜花,目前已做檢體化驗中。我男友也沒有菜花.怎麼可能...?有幾點問題請教:

一.  電燒或雷射比較好?

二.  如果確認是菜花,治療過程中是否可施打子宮頸疫苗?

三.  外擦的藥膏是化疣敵.還是樂得美比較好?

麻煩回答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心急且想要趕快好的人1/14

A:鴨嘴大夫To心急且想要趕快好的人:

您尚未確診是菜花,即使是菜花,您有但您男友沒有,也許是您男友雖感染了,但潛伏期較長尚未發作,或他對HPV人乳突病毒的免疫力較好,不會發病。

一.  電燒或雷射都是以燒灼方式移除破壞病灶,並同時止血,功效結果一樣,但價格懸殊。

二.  如果確認是菜花,也等治療過程結束後至少一個月內未再發病時,再施打四價的HPV子宮頸疫苗,才能防止再感染菜花。

三.  外擦的藥膏中化疣敵wartec,其有效成分為0.15%w/wpodophyllotoxin,具有抑制細胞生長及能侵入被病毒感染的細胞所致,是用來針對較小的病灶塗抹,不僅能完全消除,對預防再發也有療效,但太大的菜花仍需用電刀燒灼,先行處理,再使用化疣敵塗抹,可防止再發。而樂得美aldara乳膏含有imiquimod,可改造人體免疫的反應,使人體製造更多干擾素(interferon)誘發先天性免疫系統,促進細胞激素的釋放,使免疫系統認出並對付帶有HPV病毒的異常宿主細胞,因此由細胞增生而成的疣就會自然消退,為一種溫和漸進式的治療方法,可達到治療的效果並大幅降低復發率,但價格較貴,治療期需長達4~8週是主要缺點。

鴨嘴大夫  2012/1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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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您問我答集/Q: 這代表我有罹患巧克力囊腫嗎?

Q: 這代表我有罹患巧克力囊腫嗎?

醫生你好:

我這半年,經期為7/18/39/19/2911/111/2912/25,約半年前被診斷出可能罹患巧克力囊腫,左邊3.5公分,右邊5.5公分左右,醫生一直安慰我定期追蹤即可但我很擔心囊腫會破壞卵巢,所以我想問以下幾個問題:

一.    我經期來時不會有經痛及拉肚子問題,CA125指數在我印象中是80左右,這代表我有罹患巧克力囊腫嗎?

二.    我想要問罹患巧克力囊腫不管幾公分,都會侵蝕卵巢嗎?我有需要盡快做手術?

三.    我需要多補充哪類健康食品才能增強免疫力?

A:鴨嘴大夫回答:

您的月經週期為26~33天,相當規則。半年前被診斷出可能罹患巧克力囊腫,左邊3.5公分,右邊5.5公分左右。

一.    一般女性的CA-125正常值定位在35U/ml以下,您的CA125指數80左右雖是偏高,但因為CA-125的值非特異性,以下各種疾病包括子宮內膜異位、骨盆腔發炎沾黏、子宮肌腺瘤以及卵巢癌都會偏高,不過配合您經期來時不會有經痛及拉肚子問題,雖卵巢有腫瘤,也未必代表您確實罹患「子宮內膜異位症」所引起的巧克力囊腫,必須腹腔鏡檢查才能確診。

二.    所謂巧克力囊腫是由於生長在卵巢內的「子宮內膜異位症」的病灶,因其子宮內膜產生的經血流不出來,類似巧克力的黑血積蓄在卵巢內所形成腫瘤者。任何卵巢腫瘤,除非大到擠壓全部的正常卵巢組織,未必會侵蝕卵巢,以您的月週期相當規律,加上不會經痛情況並不嚴重,即使是巧克力囊腫,也沒有必要盡快做手術,除非您想懷孕多年,一直都無法受孕則另當別論。

三.    您可多補充B群維他命以增強免疫力,但免疫力差者容易感冒,發炎,生病,與卵巢功能完全無關。

鴨嘴大夫  2012/1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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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您問我答集/Q: 最近食量變好大,請問我會懷孕嗎?

Q: 最近食量變好大,請問我會懷孕嗎?

你好^^鴨嘴大夫:我想請問你幾個問題:

一.  我跟我男朋友是在1224發生性行為,我只是用手用他那邊,他有流出來 ,但是他流出來的時候我又放回褲子裡,當時我是有穿褲子,都沒有碰到那邊,沒進去沒射,那請問我會懷孕樣嗎?

二.  我最近食量變好大,胃怪怪小腹微凸,會一直打嗝想放屁,那我這樣是代表什麼?會懷孕嗎?

A:鴨嘴大夫回答:

一.  您跟男朋友是在1224發生性行為,但您只是把他弄出來,並沒有碰到您那邊,也沒進去沒射,應該不會懷孕。

二.  您最近食量變大,可能是因為焦慮而想吃東西,吃太多消化不好,才會腸胃不適,脹氣造成小腹微凸,這些狀況應該都與懷孕無關,月經一來應該就會解除了。

鴨嘴大夫  2012/1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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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即時醫訊 (相關文章請參閱「婦女健康醫療網」「婦女醫藥新知」

 

試管嬰兒和胚胎移植後子宮外孕

 

[背景]

子宮外孕是試管嬰兒(體外授精IVF)和胚胎移植embryo transfer公認的併發症之一。

 

[目的]

審查生育單位中,試管嬰兒後的子宮外孕案例,目的在提高認識其增加的發病率和所顯示的模式。

 

[方法]

從病歷記錄部門檢索三年間內(20057月至20086月)試管嬰兒後發生子宮外孕患者的病歷記錄。數據包括年齡,胎數,子宮外孕的風險因素,以及處罰方式,加以提取重點並分析。

 

[結果]

研究期間共發現有64個臨床妊娠案例,其中五個子宮外孕,發生率為7.8%。移植胚胎的最低數量是兩個,最高四個,五例子宮外孕胚胎移植時毫不費力easy embryo transfer。有一例為合併妊娠heterotopic pregnancy(同時子宮內孕與子宮外孕),兩例患者(40%)先前有過子宮外孕,其中一例儘管先前作過兩側輸卵管切除術 salpingectomie仍發生第三次子宮外孕。五個案例中有四例(80%)做了剖腹手術,有三例(60%)子宮外孕發生破裂,一例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保守性治療。

 

[結論]

試管嬰兒程序後會出現子宮外孕,甚至在先前作過兩側輸卵管切除術,或輕易胚胎移植情況下,也有必要高度懷疑。

[摘譯自Okohue JE, Ikimalo JI, Omoregie OB,「Ectopic pregnancy following in vitro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. 」,West Afr J Med. 2010 Sep-Oct;29(5):349-51. Port Harcourt Fertility centre at Prime Medical Consultants. Number 4 Prime close Rumuogba, Port Harcourt Rivers State, Nigeria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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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.診療室手記 (歷史回顧請到「診療室日誌」

 

診所為什麼不能收急診費?

當今許多地方行政單位有時喜歡擴張權力,擅拿雞毛當令箭,以最近衛生署因鑑於「有少數診所向病人收取額外之急診費,繳交上開額外費用民眾,即能插隊提前看診一事,重申醫療機構不得擅立名目收費」乙事,就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到診所巳稽查,取締提前看診費無話可說,居然連明列急診費明細之診所也被類推適用,而遭行政處分罰鍰。

 

急診費非擅立名目收費

查衛生署99621日公告如下:

一.  為了避免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差距過大,影響民眾就醫權益,衛生署曾經     99621日公告「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」,門診為新臺幣0-150元、急診為新臺幣0-300元。並且多次申明醫療機構不得擅立名目收費,如:收取轉床費、磨粉費、住院取消之手續費、加長診療費、提前看診費、檢查排程費、預約治療或檢查費、掛號加號費等,均屬擅立名目收費。違者,將以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,依同法第103條規定予以重罰。

二.  醫療業務行為,非屬商業行為,不應使用「以價制量」方式,限制相關民眾就醫權益,而應改以設定合理門診量之方式,限制其每診之掛號人數,提供民眾適當醫療服務。(衛生署 RSS 焦點新聞2011/12/12http://www.doh.gov.tw/CHT2006/DM/DM2_p01.aspx?class_no=25&now_fod_list_no=11584&level_no=2&doc_no=83124)

明明依衛生署公函,負面表列九項擅立名目收費違法項目為1.轉床費2.磨粉費3.住院取消之手續費4.加長診療費5.提前看診費6.檢查排程費7.預約治療費8.預約檢查費9.掛號加號費,明明就沒有表列「急診費」一項,為什麼診所不能列出急診費收費標準?

 

診所不會有急診嗎?

尤其甚者,病人真的有的急診時,若診所不及時處理(醫院、診所遇有危急病人,應先予適當之急救,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,不得無故拖延。醫療法第60條第1 項參照;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,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,不得無故拖延。醫師法第21條參照)或轉診(醫院、診所因限於人員、設備及專長能力,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,應建議病人轉診。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,先予適當之急救,始可轉診。前項轉診,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,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。醫療法第73條參照),醫師必須負業務過失的刑事與民事責任。發行人有一位親戚,懷孕32週時腹部陣痛去產檢醫師診所掛急診,並且向櫃台護士小姐表明好像快要生出來的感覺,傲慢的護士不會察言觀色,還一幅老神在在,若無其事冷眼旁觀,還不忘冷嘲熱諷啕侃孕婦說:「每個病人還不都是這樣說」,結果該孕婦乖乖等到排到她的號碼,連忙再緊急轉送大醫院不久就早產了,護士當然不可能沒有法律責任,連醫師也難此逃池魚之殃。

相對於無知護士的冷漠無情,若門診時,見有病人血流滿地,或昏厥不省人事,或抱腹大哭喊痛,不要說醫師會衝出來門廳處理,護士也會奔走相告,七手八腳忙著抬病人到內診室量血壓,連一旁久候的病人也都會主動禮讓,甚至要醫師先緊急處理急症病人,救命要緊,診所還會在乎什麼幾百元的急診費嗎?延誤治療或轉診,民事賠償可是數百萬以上的呢。

 

診所急診制度化

固然據媒體報導,有少數診所提供「急診」向病人收取額外之急診費,讓不耐排隊看診的病患,只要多付二到三百元「急診費」,即能插隊提前看診,這種以「金錢換取時間」的服務確有爭議,故衛生署才會重申,醫療機構不得擅立名目收費,如上。

但目前的問題是執法過當,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見到診所列出急診費300元明細者就必須受罰,主要就是因為衛生局認定,一定就是診所在巧立名目,變相提前看病的代名詞。其實是否「急診」或「優先診」插隊提前看診,差別只在急診條件的認定問題,血崩或昏厥或連可能心肌梗塞都不能掛急診嗎?若有符合急診條件的病人,像先兆性早產的孕婦都不能理直氣壯的掛急診,豈不在間接鼓勵製造早產兒及成就醫療糾紛?當然,診所也應該把急診制度化,掛號條件明文化,並可在診間門口或櫃台貼出告示:「若你不舒服或無法等候,請改掛急診」,以保障病人生命權與健康權。現在,許多醫學中心及區段醫院都設有VIP貴賓門診,包括台大景福門診都是把提前看診公開化,提前看診費有高至一千元,有錢人樂此不疲,也沒有影響後面按部就班痴痴的等的病號,也就沒有什麼好爭執的了。

反之,明明無法源根據,無法律之明文下,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稽查人員逕行恣意妄為違法行事,針對明列急診費之診所亂開罰單,逕行行政處分,增加法所無之限制及罰則,豈不等同濫權瀆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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