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主題: 未成年少女認為成年後才能自主裝避孕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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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病時老婆陪伴與養兒防老 一. 倖存者開完食道胃建手術,在加護病房住了整整一個禮拜才移到單人病房。白天由老婆照顧,晚上十點以前則由小兒子來病房接班。倖存者身上千瘡百孔,什麼胸管,鼻胃管,引流管,造口術管,導尿管,人工血管,根本動彈不得,可見照顧病重病人是很辛苦的,尤其對一個外行的醫護人員來說,做不好又經常挨倖存者的謾罵,真旳是身心交瘁。其實照顧一位病人是相當辛苦的,尤其病人是醫師時,要求自然又比較嚴格,所以經常挨倖存者的罵,又不可遛班逃避,適逢寒流來襲更是苦不堪言,可真累死照顧倖存者的家屬。 二. 有一晚躺在床上,倖存者看老婆在最冷的寒流時候,晚上10點正要從醫院回家,帶著毛帽全身包裹著羽絨衣才要離開病房門口。想到倖存者剛剛還氣沖沖的罵她氧氣管接得太慢(想謀殺親夫嘛?),真的有點於心不忍。因為醫院門口接駁車晚上9:30就停駛了,所以老婆要先坐計程車去捷運站,而10點過後排班的計程車也都鳥獸散了,所以老婆又必須一直走到馬路上叫車,有時老半天還找不到一台空的計程車,尤其因為寒流來了,計程車司機也都提早休息了,老婆說有一次為了叫計程車,一直走了10幾分鐘,走到捷運站還找不到計程車,所以剛好搭捷運回去。天冷又太麻煩,所以倖存者良心發現,也希望老婆直接坐計程車回農安街家,不過三百多元車費而已,否則凍壞了身體更麻煩。 三. 畢竟這樣也折磨了三個禮拜,老婆跟兒子都是很辛苦的在默默照顧,沒有罷工。尤其小兒子本來就是家中天之驕子,很少有照顧別人的機會,如今每天晚上10點來院之後,要一直照顧到第二天的中午,等老媽來接班。最辛苦的是半夜每二三個小時要起來換灌管的奶粉。加上出院前三天倖存者拔掉了導尿管,結果本來就有的膀胱過動症的問題又出現了,因為住院期間都沒有吃藥治療,居然每半小時要把小兒子叫起來要尿尿一次。倖存者身上百線纏身,加上點滴針,BiPAP陽壓呼吸器,根本無法走到廁所尿尿,所以必須把小兒子叫起來,拿尿壺來床邊讓倖存者尿尿,還要計算I&O輸出尿量,尤其開始吃膀胱過動的藥之後,也至少還要一兩個小時尿一次,也好不到那裡去。 四. 小兒子雖然不會抱怨,也不會生氣,只是表情木然根本笑不出來,這樣已經很偉大,至少對一個非醫護人員來說,其實已是相當的不簡單。倖存者看在眼裡,也慢慢改變自己的脾氣及苛求,因為這個時候才知道老婆跟兒子的重要性,尤其年紀大了,毛病也多了,沒人用心用愛照顧,何以生存?也就是說男人還是要結婚,將來自己生病的時候才有老婆照顧,而且除了結婚還要生小孩子,您老了還可以負責替您老人家把屎把尿。沒有老婆孩子就要花錢請看護者,一般的看護費用一天至少也要$2400,而且不管是職業看護,菲佣或是特別護士,價碼愈來愈高,至於服務品質那有自家老婆孩子的刻苦銘心?可見倖存者也實在是太幸福,太幸運了。 五. 奉勸目前眾多適婚男男女女,婚姻不可不結,孩子不可不生。現在消消遙遙,終有老的一天,或病的時候,難道要叫更老的老媽給您推輪椅去看病嗎?半夜膀胱過動發作,每一個小時要起來尿尿一次,誰會理你?就是一天$2400的職業看護,臉色也很難看,菲佣就是根本不理你,你要去向誰投訴?所以老伴非常的重要,兒女就是只生一個,也是你人生旅途中的最後支柱。 六. 年輕時悠遊自在,不結婚不生小孩子免得累贅,年紀大了病了,就是家財萬貫也買不到老伴的終生廝守,兒女的貼身照顧。所以趁還有結婚的機會,趕快結婚!趁還有生育機會的年齡,趕快生一個小孩子,管他有沒有結婚。付出一點代價是必須的,否則有朝一日,年紀大了生病開刀了就知道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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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What's Ho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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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您問我答集/Q: 我這是藥流失敗對吧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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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我這是藥流失敗對吧! 鴨嘴大夫您好 我是2020.12/7月經第一天∼12/12結束,於2021.1.12發現懷孕。1.15週五我跟醫生商量手術流產,醫生評估可以吃藥對我比較好,我本身有1.過敏性氣喘(但我已經有1年以上沒有發作,而且我也有在運動),2.不明原因引發的尋麻疹(在2020.3月開始,目前也好很多,除了晚上要洗澡後浮現紅紅這樣)。所以醫生聽完就建議藥流,使用藥物流產第一劑,在早上10點吃,有帶回家VOREN-K SUGAR COATED止痛和GOWELL TABLETS “WECA胃藥3餐都有服用。第二次回診1.18早上10點吃了第二劑3顆,有帶回止痛和胃藥和ERGOTRATE子宮收縮止血,當天早上10:30和下午3點都有吃止痛和胃藥,子宮收縮醫生說1.19再開始吃,第二劑吃完一整天都沒有動靜,於8點多在回診跟醫師說,醫師再給3顆一模一樣的第二劑,到現在1.19日早上7點,我都沒有任何腹痛或是流血,回診看到胎兒還在! 一. 請問一下鴨嘴大夫,我這是藥流失敗對吧! 二. 醫生跟我說只能手術流產了。那我做手術以我有上述過敏性氣喘(已經好很久了),還有尋麻疹(症狀有輕微了)的情況可以嗎? 三. 本人今年43歲,有自然生產3胎!第三胎是97年生產的!前幾天身心有點 受挫中,因為我有避孕有了這個意外,吃藥又不知道為何都沒有流血下來,很抱歉,我真的擔心了!因為我還有可愛的家我不能有任何閃失!到今天心情有些許平靜等待週六手術。 A:鴨嘴大夫回答: 您最後一次月經是2020.12/7,1.15週五因過敏體質,醫生評估吃藥流產對您比較好。問題是使用藥物流產期間都沒有任何腹痛或是流血,且胎兒還在! 一. 您這是算是藥流失敗,其實失敗率可高達百分之十五。 二. 雖然您上述過敏性氣喘,還有尋麻疹的情況依然存在,相信醫師都會成適當準備下才會進行手術流產。 三. 您的醫師都已考慮那周詳,最終只要手術流產順利就沒事了,不會有什麼閃失的。今後倒可考慮作好避孕,如裝置子宮內避孕器就不會舊事重演了。 鴨嘴大夫 2021/1/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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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用熱茶與高危險成人的食道癌相關(養生醫學)
內科醫學年鑑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的一項研究顯示,在每天也吸煙或喝酒的成年人中,每天喝熱或滾燙茶burning-hot與食道癌的風險增加有關。 超過45萬中國成年人完成了關於飲茶,吸煙和飲酒的基線調查問卷。在中位時間為9年的隨訪中,大約有1100名男性和630名女性確診了食管癌。 研究結果顯示,每天少喝茶的不抽煙的人,且每天飲用少於15克的酒精的人作為參照組: 那些每天喝熱或滾燙茶,且目前抽煙的人,食道癌的風險增加了56%。 每天飲用熱或滾燙茶,每天飲用至少15克酒精的人(超過一種標準飲料)增加了兩倍多的風險。 結合所有三個風險因素的風險增加了五倍。 社論作者們寫道:「也許我們這些喝熱飲hot beverages的人,應該是謹慎的,先等一下冷卻一下,但是這個研究的結果不應該讓人們放棄自己喜歡的飲料。」 鏈接:
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article (Free abstract) [摘譯自Amy Orciari Herman ,「Drinking Hot Tea Linked to Esophageal Cancer in High-Risk Adults」, Medical News ,PHYSICIAN'S FIRST WATCH ,February 6, 2018, https://www.jwatch.org/fw113815/2018/02/06/drinking-hot-tea-linked-esophageal-cancer-high-risk?query=pfwTOC&jwd=000020104293&jspc=OBG.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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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少女認為成年後才能自主裝避孕器 一. 107年有一位17歲的未成年少女,說她自2月開始吃口服避孕藥,只是4月初出來一點月經,至今幾個月來都常常滴滴答答的出血。鴨嘴大夫一問之下,才知道她自己連續吃了好幾個月的口服避孕藥,中間都沒有停藥過,說是女同學教她的。結果正常應來的月經沒來,但是在月經該來的日子,一直在滴滴答答的出血,這不過是吃錯避孕藥所引起的亂經,問題不大。所以鴨嘴大要她馬上停下口服避孕藥,讓子宮內膜消退性出血清宮一次,要正常來過一次月經後,在月經來了的第五天開始再重新吃一包,吃完21顆後停藥等月經來了之後,第五天重新開始服用第1颗,週而復始風調雨順。 二. 不過因為病人還不到20歲屬未成年,仍在發育期間,太早吃口服避孕藥,如果吃太久,過度抑制卵巢排卵,反而會影響日後卵巢排卵功能,最基本的至少要要求要她每6個月至少要停止服用口服避孕藥一個月,看有沒有過度抑制卵巢排卵的無月經或亂經現象?才能決定可否繼續服用口服避孕藥。鴨嘴大夫並鷄婆的建議她可以考慮使用迷您型的子宮內避孕器,五年更換一次。尤其病人說她反正不想生育,如果是真的,連續吃了30年口服避孕藥,卵巢早就不能排卵了,大概也就終身不孕了。 三. 不過病人也曾想過預定等到她成年後才裝子宮內避孕器,她居然還說因為她未成年,認為裝避孕器必須經父母同意,所以現在不能裝。小小年紀居然有這種法律概念。把法學博士的鴨嘴大夫嚇了一跳,只知道輸卵管結紮,人工流產或開腹探查的時候才有這種未成年人條款,裝個子宮內避孕器沒有這麼嚴重吧?! 四. 民法規定滿2歲為成年,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民法第 77 條規定:「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。但純獲法律上利益,或依其年齡及身份、日常生活所必需者,不在此限。」,但什麼是「純獲法律上利益,或依其年齡及身份、日常生活所必需者」呢?引用民法第 15-2 條第1項七款為「一、為獨資、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。二、為消費借貸、消費寄託、保證、贈與或信託。三、為訴訟行為。四、為和解、調解、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。五、為不動產、船舶、航空器、汽車或其她重要財產之處分、設定負擔、買賣、租賃或借貸。六、為遺產分割、遺贈、拋棄繼承權或其她相關權利。七、法院依前條聲請權求人或輔助人之聲請,所指定之其她行為。」 五. 由此可見,未成人少女為避孕放置子宮避孕器顯然只屬於「純獲法律上利益,或依其年齡及身份、日常生活所必需者」,就像去超商買個生力麵,難道還要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否則效力未定嗎?不過因為裝子宮內避孕器,有的人開始偶爾會有亂經的現象,而今病人因為吃錯了口服避孕藥造成亂經,本身就已在亂經,只怕馬上裝上避孕器,一開始就會有亂上加亂經的現象,所以鴨嘴大夫建議她等停用一個月的口服避孕藥,觀察月經有否正常之後,下下個月月經來過,未乾淨前再來裝子宮內避孕器,可能比較好適應,病人也從善如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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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內容簡介
一.醫學的---婦女健康醫療網 (解答婦女的疑難雜症)
二.醫師的---鴨嘴大夫行醫記 (見証醫者的心路歷程)
三.法律的---醫事法學教室 (解決醫療的法律糾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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